能源稅的開徵,有其必要
文/zen(本文寫於2009/10/21)
日前,賦改會提出徵收能源稅的規劃,消息曝光後,社會輿論一面倒的批判政府不懂苦民所苦,在如此不景氣的時刻課徵能源稅,簡直是變相加稅。由於輿論壓力太大,迫使閣揆出面緩頰,宣稱能源稅沒有施行時間表,平息民憤。
能源稅是綠稅,是身為世界公民的台灣與國際接軌,推動節能減碳所必須走的道路。北歐各國更早從1990年代起就陸續課徵能源稅,率先為創造永續經營的生活環境而努力。
或許知道的人不多,由於台灣國際地位特殊,沒能加入國際組織,結果在能源使用上,反而成為無人聞問的三不管地帶,不需要加入京都議定書,不需要向誰承諾節能減碳目標,因而,台灣的人均能源使用量竟然是世界平均值的兩倍。
另外,由於台灣長期供應廉價能源(水電石油天然氣),雖然讓台灣的製造業擁有競爭優勢,降低成本,創造出口產值,不過,卻也因為低廉能源價格,使得台灣的企業廠商不需思考如何提升能源使用效率,發展高效能低耗能之工業設備,結果,台灣反而變成了高污染高耗能的國家,而經濟發展的代價就是賠上生態環境,如今每年只要颱風一來,全島就是柔腸寸斷。
鄰國日本早在19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機之後,便有感能源問題之重大,決定走高能源價格政策,迫使企業發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污染織工業設備,結果是,日本的能源效率是台灣的三倍,就算日本的能源價格是台灣的兩倍,相較之下其實還是日本比較便宜。
課徵能源稅的目的,其是和對香菸課徵健康捐是一樣的,希望透過提高價格來抑制需求,亦或者迫使人民/企業尋找高效能低汙染的節能減碳設備,推動綠能經濟的發展(目前綠色產品價格之所以居高不下,就是使用者太少,規模經濟無法建立)。
課徵能源稅的最終目的,是減少資源浪費,提高能源使用效率,降低汙染,為的是替下一代子孫留下一個美好的生活環境。否則,按照目前的高汙染高耗能使用方式繼續下去,未來因為疾病或環境破壞所需付出之經濟/社會/健康成本,恐怕比我們必須繳出的能源稅還高。
只不過,政府在對人民課徵能源稅之前,也應該自己帶頭做起,國營事業應積極更換節能減碳的高效能低污染設備,提升台電中油自來水等能源運輸效率(目前效率偏低耗損偏高),立法禁止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或工業器械繼續存在台灣,舉辦宣導讓人了解課徵能源稅的目的…,多管齊下,才能讓人民心服口服的繳交能源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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